星期四, 2月 16, 2006

流浪在前衛的國度


我一直都喜歡當代藝術裝置藝術,雖然我從來沒搞清楚當代藝術和後現代藝術和現代藝術有什麼區別。反正,在我還沒搞清楚前,他們是同一家的。去歐洲旅行,看了很多寫實的作品,主題從宗教到風景到神話故事,少有帶給我感動的,然而,那些裝置藝術當代藝術,平易近人有趣多了,可是有趣卻顯得膚淺,我想強迫自己置入痛苦的研究中,深入去了解這些作品的價值高低在哪。
姚瑞中,你的作品我就不喜歡,你的課也沒能扭轉我對你作品的觀點,我還是愛吳方正老師,他真的扭轉了我的視窗,下一次我會觀察教堂的建築,下一次我會把朝聖的路線列入旅行中,當然,如果有下一次的話。開啟和宗教有關藝術的連結,也許和我靈魂信仰巴哈有關。
林愛人問我,我到底喜歡什麼?這個問題值得我用一輩子的時間思考,不像音樂那麼簡單,從出生我就知道我愛什麼。
這本書很好,從雙年展開始,義大利澳大利亞韓國日本大陸美國英國,我皺了一下眉頭生出了兩條皺紋,少了法國。可是,有系統介紹當代藝術的有趣書實在很少,我不能因為沒有法國就嫌棄他。
旅行是一輩子的目標,無法旅行就只好藉由書,藉由文字,在想像中旅行。
30分鐘的旅行讓我離開了悲傷,可是沒有解答我的疑惑,我是否要為了美術館留下來?
我好想到英國流浪,也不願意見到自己家鄉的美術館走到一個有一天,連我回家都不願意進去的地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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