星期日, 10月 26, 2008
Alfred and my twisted ankle
Alfred 不是我男友,是我倫敦第二號情人。(他有女友!)
他就是那位我不認識只因為看到他在hello uk上寫說要來倫敦唸書了還找不到地方住,於是我就叫他過來先寄住我家,念goldsmiths fine art的台灣男生。
這種大冒險的舉動也只有我做得出來,不過我的直覺是對的,他是個很好的男生,我們也相處得非常融洽,才相處幾下我們就像認識很久般。
也因為他,我可以免費用 vip進Frieze Art Fair,所以我們一起乘坐轎車回來。
所有藝術家都有古怪的特質,他也不例外,即便他是做video art的。他對標本很著迷,進去衣服店看到掛在牆上的鹿頭,馬上就很興奮。我作為一個臉皮很厚的人,當然就去幫他問鹿頭價錢。不只是標本,總之,所有倫敦商店奇怪陳設都很有可能最近被我詢問價錢,直到意外發生。
男女朋友會吵架,朋友也會相處不愉快,我跟他的不順點就是他走路無敵慢。我腦部硬碟搜尋了無數次’走路無敵慢’,結果都是zero file。 我無法容忍的慢。
星期五那天我去covent garden跟Naomi見面,我於是就在抱怨這件事情。想到去年Naomi剛來倫敦的時候走路也不快,不過Naomi的走快潛力很快就被發掘出來。而Alfred完全沒有潛力,我個人覺得倫敦拿拐杖的老人都走得比他快。
事情就在跟Naomi say good bye後沒多久,我就瘋狂拐到腳踝,痛到差點哭出來,我那個拐到姿勢真的太傾斜,卻又沒跌倒,有個女生還上前問我需不需要幫忙。我腦子也同時拐到,明明就痛到要哭了,竟然還很堅持的慢慢走回家。忘記倫敦這個先進國家有公車地鐵和計程車這回事。
回到家我的腳踝腫成兩倍大,我想到Alfred說,算命說他犯小人,這種小人會在他背後說他壞話壞了他的人生,他要做氣功才能退散小人。我想,一定是因為他氣功發功了,所以我才會拐到。
目前,我走路速度比他慢。正確說是我根本不太能走路了。
我以後不敢再咒罵走路慢的人,並且一定會跟他肩並肩的走路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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